鄭州萬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、監事換屆公告
證券代碼:430391 證券簡稱:萬特電氣 主辦券商:安信證券
鄭州萬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、監事換屆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沒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。
一、 換屆基本情況
(一) 換屆董事的基本情況
根據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,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22年4月25日審議并通過:
提名董生懷先生為公司董事,任職期限三年,本次換屆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,自相關議案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。上述提名人員持有公司股份0股,占公司股本的0.00%,不是失信聯合懲戒對象。
提名汪憲美女士為公司董事,任職期限三年,本次換屆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,自相關議案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。上述提名人員持有公司股份434,430股,占公司股本的0.72%,不是失信聯合懲戒對象。
提名費占軍先生為公司董事,任職期限三年,本次換屆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,自相關議案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。上述提名人員持有公司股份0股,占公司股本的0%,不是失信聯合懲戒對象。
提名田明欣先生為公司董事,任職期限三年,本次換屆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,自相關議案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。上述提名人員持有公司股份0股,占公司股本的0%,不是失信聯合懲戒對象。
提名李付周先生為公司董事,任職期限三年,本次換屆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,自相關議案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。上述提名人員持有公司股份79,560股,占公司股本的0.13%,不是失信聯合懲戒對象。
提名郜軍先生為公司董事,任職期限三年,本次換屆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,自相關議案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。上述提名人員持有公司股份3,230,000股,占公司股本的5.36%,不是失信聯合懲戒對象。
提名閆章勇先生為公司董事,任職期限三年,本次換屆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,自相關議案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。上述提名人員持有公司股份2,446,470股,占公司股本的4.06%,不是失信聯合懲戒對象。
(二) 換屆監事的基本情況
根據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,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于2022年4月25日審議并通過:
提名袁金龍先生為公司監事,任職期限三年,本次換屆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,自相關議案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。上述提名人員持有公司股份0股,占公司股本的0%,不是失信聯合懲戒對象。
提名柴書峰先生為公司監事,任職期限三年,本次換屆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,自相關議案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。上述提名人員持有公司股份3,761,760股,占公司股本的6.24%,不是失信聯合懲戒對象。
(三) 換屆職工代表監事的基本情況
根據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,公司2022年第一次職工代表大會于2022年4月24日審議并通過:
選舉張錦勝先生為公司職工代表監事,任職期限三年,自2022年5月12日起生效。上述選舉人員持有公司股份26,520股,占公司股本的0.04%,不是失信聯合懲戒對象。
二、 換屆對公司產生的影響
(一) 任職資格
公司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候選人的任職資格符合法律法規、部門規章、業務規則和公司章程等規定。本次換屆未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人數低于法定最低人數,未導致公司監事會成員人數低于法定最低人數,未導致職工代表監事人數少于監事會成員的三分之一。
本次換屆不存在公司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兼任本公司監事的情形;不存在公司監事為公司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情形。
(二) 對公司生產、經營的影響:
本次換屆提名、選舉是根據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進行的正常換屆,不會對公司的生產、經營產生不利影響,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。
三、 備查文件
(一)《鄭州萬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》
(二)《鄭州萬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》
(三)《鄭州萬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職工代表大會決議》
鄭州萬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會
2022年4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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